樂景提筆落下最后一個字,錘了錘酸疼的腰,終于松了口氣。是他之前想的太簡單了,每天三千字的更新任務對于他如今這個破敗的身體而言,并不是一個輕松的任務。
《奉天密室殺人事件》他足足寫了一星期才將初稿完成,在加上后續(xù)的修改和漫長的謄抄工作,即便樂景已經把所有的時間都用來寫文了,可還是用了十天才把稿件整理好。
還好《奉天雜聞》是日刊而不是周刊月刊(這也是他當初選擇《奉天雜聞》的最重要原因),只要被編輯選中,那么第二天就能登上雜志,很快就能收到稿費。
如果真的有個萬一——稿件被打回來的話,那么樂景就只能先當了李淑然的首飾救急了。李淑然從小不受待見,吃食經常被王氏苛待,所以她隨身的首飾也都不值什么錢,但也能換個兩三大洋,足夠他們去租個房子,并抵上幾天飯錢了。
他能讀會寫,英語還算流利,到那時候他可以隱姓埋名當個賬房文員之類的,也能賺些錢,不至于餓死。
雖然心里已經把最壞的可能性想好了,但是樂景對自己文章的質量還是很有信心的,假若真的不符合《奉天雜聞》的編輯的口味,那么一定會有別的報社喜歡的,只不過是時間的早晚罷了。
一旁一直摒聲靜氣不敢打擾兄長工作的李淑然此時也終于敢開口了:“哥,你是不是寫完了?”
見樂景點頭,李淑然用既期待又敬畏的目光看向放在書桌上的寫著密密麻麻文字的稿紙,“哥,你寫的文章是講什么的?”
這些日子來樂景每天都會抽空給李淑然進行啟蒙,也教了她一些簡單的字,但是距離她能看書讀報還是有很遠的距離,放在現代李淑然現在的水平連一些幼兒園小朋友還不如呢。不過學習是一項漫長的事業(yè),李淑然有一生的時間來努力,將來的學識不一定比那些從小開始啟蒙學習的人差。
樂景思索了一下,組織了一下語言,用李淑然目前的知識水平能聽懂的語言向她娓娓道來。
《奉天密室殺人事件》顧名思義講的就是一個發(fā)生在奉天市的密室殺人事件。
故事發(fā)生在一戶王姓富商家里,為了慶祝王富商的六十大壽,眾多親朋好友生意伙伴前來給王老爺祝壽。
然后晚上的時候,主角鄭源因為住所偏遠,便和其他幾個朋友被王老爺熱情的留宿了。
也就是在當晚,住宅里的人突然聽到了庫房那里發(fā)出的王老爺凄厲慘叫聲。眾人趕到庫房卻發(fā)現門上了鎖,廢了九牛二虎之力方才破門而入,卻發(fā)現庫房一片漆黑,不知為何停電了。而正對著他們的墻面上閃爍著四個冒著血光的大字——“血債血償”,眾人一陣驚呼,然后才發(fā)現發(fā)現王老爺已經躺在血泊中沒了呼吸。
李淑然小臉上的表情隨著樂景的敘說而不斷變化著,待說道墻壁上的血字時,小姑娘更是發(fā)出一聲驚呼,哆嗦著問道:“莫不是冤鬼索命?”
樂景笑著搖了搖頭,以主角鄭源的角度細細向李淑然描述此案的疑點,抽絲剝繭之下兇手的犯罪手法便呼之欲出了,直把李淑然震了個目瞪口呆,如此構思精巧的犯罪手法顯然顛覆了她的思維,讓她半天緩不過來神。
樂景看著小姑娘呆愣愣的模樣,心中更是大定。他這本書所設計的密室殺人詭計在后世其實已經是爛大街的套路了,可是這種來自后世的精巧構思對于民國人來說還是聞所未聞的詭譎之事。
當前時代雖然有很多歐美名家的作品或多或少都有涉及密室殺人的劇情,但是密室殺人這個概念還沒有被人提出,也沒形成什么流派,更沒有像后世那樣發(fā)展出千奇百怪的密室詭計,所以《奉天密室殺人事件》中樂景寫出的犯罪手法可是超越時代的精妙詭計,李淑然的反應便是一個絕妙的例子。
他整理了一下稿紙,打算出門把稿件寄出去,也就在這時候他才發(fā)現了他忘記了一件最重要的事情——他忘記起筆名了。
該起個什么樣的筆名好呢?
幾乎在同時,那三個字就浮現在了樂景的腦海里。
守夜人。
樂景是從光明輝煌的新中國穿越到守舊落后的民國的。
他知道這個偉大的國家是如何自云端跌落泥潭,于黑夜里掙扎的,他也知道這個跌倒太久的國家終將于幾十年后的某日站起來,驅散黑霧迎來朝陽。
且就讓他在寒夜里守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