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書友提問主角在自稱的時候該不該稱字,今天在這里回應(yīng)下。
所謂表字,是從本名延伸,表德述志之別稱。在社會禮儀中,稱字表示尊重或親近,自稱則顯狂妄。
但這是一般情況,很多時候其實也不必以此為準。
南朝謝弘微本名密,犯所繼內(nèi)諱,故以字行。南朝謝裕字景仁,名與宋武帝劉裕諱同,故以字行。
以字行的意思就是出于某種原因,隱沒本名、以字行世。在這樣的情況下,字就等于名,他稱也可,自稱也可。
兩個例子中,謝弘微犯的是內(nèi)諱,即就是犯的他所出繼的繼母的名諱。謝裕則犯的帝王國諱。
我們再講一下避諱的范圍,其中一個比較悲催的人物,是東晉的毛穆之。
毛穆之是東晉名將毛寶之子,字憲祖、小字虎生,因與東晉哀靖皇后王穆之同名而稱字,后來成為桓溫的下屬、桓溫母名有“憲”,于是再稱小字。直至唐人修《晉書》,又因唐太祖李虎而改稱武生。
再后時期,盛唐名相姚元崇、字元之,武周時期有突厥叱利元崇謀逆犯邊,武則天不喜大臣同名,便讓姚元崇以字行。但等到時入開元,姚元崇名字里的“元”都被沒收,成了姚崇。
自稱可不可以稱字,還是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本名確實不便行世,稱字未嘗不可。
古代國諱的范圍,還算是比較統(tǒng)一,但包括家諱在內(nèi)的其他忌諱,則就因人而異、因時而異。
比如說司馬遷父司馬談,《史記》中到底有沒有“談”?其文所述晉悼公父惠伯談、殺趙高之宦官韓談,究竟是《史記》原文還是后人補撰?
比如說東晉王舒,朝廷擬之出任會稽,王舒因其父名王會而拒絕出任,最終逼得東晉朝廷將會稽改名為鄶稽。
還有東晉桓玄宴請王忱,王忱因剛服散、呼奴溫酒,桓玄聞聲大哭,因為他的父親叫桓溫。
有關(guān)避諱,是越來越嚴謹、越來越講究,也因此衍生出許多的悲劇和鬧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