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發(fā)完了最后一位親朋好友,賈代善仃憂的折子徹底批了下來。出殯之后就是守孝。
子曰: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予也,有三年之愛于其父母乎?
在古代,尤其是孔子當時,是比較保守的,極力主張維持孝道,父母死生之間的大事,應該依照古禮。
中國古代,父母死了是三年之喪,要守孝三年。研究我國古代政治制度,所謂圣朝以孝治天下,做官的人,不管文官武官,也不管官做多大,碰到父母之喪,如果不馬上請假還鄉(xiāng),那是不對的,監(jiān)察御史馬上提出彈劾,可以處分到永不錄用的程度,是很嚴重的。
不過有一點例外,以武將來說,他正在前方作戰(zhàn),假使父母死了,仍然要向朝廷請假還鄉(xiāng),皇帝可以下詔書,著他移孝作忠,予以慰留,這才可以不還鄉(xiāng)。在戲劇里可以看到,有的戲里武將穿半邊白袍的,就表示他是戴孝上陣,那都是皇帝特殊的慰留,國家非要這個人不可;有些是他還鄉(xiāng)守孝以后,喪服未滿,皇帝下命特別起用,名為“起復”。而起復有兩種情形,一種是退休以后再起用,一種是還鄉(xiāng)守制的人起用。古代這種政治制度,實在也有它的好處。
一個人從政久了以后,離開民間太久了,對民間的情形都不知道,回鄉(xiāng)以后,杜門思過,也不準宴客,對地方官吏都不得接觸,可以深入到民間。這是中國古禮,這種社會風氣、政治制度的改變,還只是近幾十年來的事。
古代連皇帝也要守喪三年。譬如說喪期中是不準結婚的,年輕皇帝登位前若要結婚,除非由皇太后下命令才可以。
在唐代、宋代、明代、清代都有,老皇帝一死,新皇帝沒有就位以前,喪事沒有發(fā)布,先辦婚事,第二天再發(fā)喪,否則就違犯禮制。這種古禮連皇帝都要遵守,這是中國文化的傳統(tǒng)。
曾子根據孔子所述的中國文化,著了《孝經》,為十三經之一。在《孝經》中孝敬父母還是小孝,大孝者為大孝于天下,看天下的老百姓都如自己的父母一樣,這是中國政治哲學的大原則。
為政的人,把老百姓視如自己父母一樣孝,改一個名字就是忠。
所以從事政治的人,要有孝天下人之心。以這個道德的基礎,出來從事政治,這是中國政治哲學的基本重點,也即《孝經》的基本重點。
二十年的感情,也同樣照顧這兩個老朋友二十年,就夠了。這是金圣嘆的游戲文章,也說明了孝道的真正哲學,
所以中國講孝,就是愛的回報。因此孔子說,現(xiàn)在的人,當父母死了而真有三年懷念父母的心情,像父母當時對自己三歲以內這樣愛護的有沒有?連這個三年懷念都沒有,哪里還談得上孝字。
儒家的實際守孝時間為27個月,因為母親用母乳哺育孩子要27個月。
這在古代還有一個非常著名的故事。
宰我問:“三年之喪,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舊谷既沒,新谷既升,鉆燧改火,期可已矣?!弊釉唬骸笆撤虻荆路蝈\,于女安乎?”曰:“安?!薄芭矂t為之。夫君子之居喪,食旨④不甘,聞樂不樂,居處不安,故不為也。今女安,則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予也有三年之愛于其父母乎?”
宰我認為,守喪三年是禮的要求,但是禮并不是固定不變的,禮是不斷變化的。三年守喪禮已經實行了很長時間,現(xiàn)在到了改變的時候了。
孔子認為,守喪三年并不是禮的要求,而是個人之仁心的要求。君子在父母去世的時候,心情是悲痛的,而吃美味的食物,穿華麗的衣服追求的是快樂,這與悲痛的心情相矛盾,因此在守喪期間追求快樂,心不會安,而只有痛哭悲傷,內心才會安寧,才能滿足幸福。
宰我回應孔子說他自己在父母去世的時候,吃美味的食物,穿華麗的衣服內心很安寧,很滿足。也就是說,二人對仁心的理解及體會不一樣。這樣兩個也就沒有辦法交流,因為基本假設不一樣。
按照孔子的說法,父母去世,君子的心情是悲痛的,追求享受君子內心會不安。宰我認為“安”,孔子也沒有辦法,只好說,如果你安,你就去做。言外之意是,孔子不會安,只能行三年之喪禮。
宰我以言行為賢,在這里被孔子判為不仁。但是我們可以看到宰我擁有另外一種美德,那就是“誠”,這也就是他之所以為賢的原因。
禮之所以能實行,是因為禮本于人心,本于仁。禮之所以有變動,是因為仁有了變動,在宰我那里,仁禮依然是相互呼應的,故無偽。因此,一年之喪亦為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