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大家留言說和離的事,我在這里糾正一下,沈昌平和王孝健不是和離,是屬于呈訴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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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道科普一下古代的離婚制度:
1.出妻制度。
這個大家最熟悉了,只要女子犯了七出之一,男子就可以強制休妻。
七出的理由:一是不孝順公婆,得不到公婆的歡心,二是不生兒子,三是與人通.奸,四是妒忌,不準(zhǔn)丈夫納妾,五是患惡疾,嚴(yán)重傳染性疾病,主要指的是麻風(fēng)病,六是多言,離間了夫家的親屬關(guān)系,七是妻子擅自動用家庭財產(chǎn)會被認(rèn)為是盜竊,這些都是休妻理由。
《大戴禮記·本命》記載:“婦有七去:不順父母去,無子去,淫去,妒去,有惡疾去,多言去,竊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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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和離,相當(dāng)于現(xiàn)在的協(xié)議離婚,我們平常說的“一別兩寬,各生歡喜”說的就是和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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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義絕,不是獨立的離婚制度,而是一種刑事案件附帶的民事法律后果。
如果夫妻之間,或者跟對方的親眷之間發(fā)生了毆斗、殺害等犯罪事件,在追究犯罪人刑事責(zé)任的同時,夫妻關(guān)系必須解除。
義絕具有強制性,官府?dāng)嗔x絕而不服從的人,要受到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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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呈訴離婚制度。
這個相當(dāng)于現(xiàn)在的起訴離婚,法院判決,只不過在古代是由官府來判決。
只要發(fā)生特定事由,便可向官府呈訴離婚,由官府處斷是否離婚。
如果妻子背著丈夫逃亡,或者丈夫夫逃亡三年以上,或者丈夫逼妻為娼,或者家翁欺奸兒媳等等,男女雙方都可以向官府呈訴要求解除婚姻關(guān)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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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們昌平小姐與王孝健的離婚就屬于最后一種,王孝健涉及與寡嫂不倫、又涉嫌謀殺,沈家就向官府呈訴離婚。
關(guān)鍵,昌平小姐的父親是沈司空,溫郡守不可能不判離婚。
所以昌平小姐這婚等于是起訴離婚,官府判離,而不是和離。
小伙伴們,懂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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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補充一下,古代為保障女子權(quán)益,也有三不出:妻子無娘家可歸、無所依附的,不能休;和丈夫一起為公婆服過三年喪的,不能休;結(jié)婚時夫家貧賤,曾與夫同甘共苦,后來富貴了,不能休。
《大戴禮》記載為:“有所取無所歸”、“與更三年喪”、“前貧賤后富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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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古代離婚制度,再看現(xiàn)代社會的離婚制度,就可以發(fā)現(xiàn),其進(jìn)步之處就表現(xiàn)于,女子也可以提出離婚了。
愛情是一件美好的事,婚姻也不容易,希望它不要變成愛情的墳?zāi)埂?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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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府,一片靜謐之中并不靜謐。
屋檐下掛著的燈籠都發(fā)出詭異的光。
佳和園里,氣氛從未有過的緊張,卿大夫許衛(wèi)從未發(fā)過這么大的火。
李氏在一旁輕拍他的背勸慰他。
而許紹燁,沒事人一樣坐在一旁椅子上,把玩著茶幾上的的茶杯,臉上還掛著笑容。他身旁,年佑才替他捏一把汗。
李氏的聲音傳過來,帶著一股子好脾氣:“阿燁,燁兒,快跟你父親賠不是了,只要你哄他不生氣了,這事還有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