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
九點半。
李晨從睡夢中醒來,準備出發(fā)。
約定好交答辯稿的時間是十點半,所以沒有必要起的太早。
簡單的洗漱,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西服,帶上眼鏡拿上準備好的答辯稿準備出門。
對于答辯稿,李晨非常的滿意。
如果不出現(xiàn)什么意外的話,基本上不會輸。
打開房門,敲了敲對面的房門。
“吱嘎?!?br/>
門從里面打開,齊懷安刷著牙看向李晨支支吾吾的開口說道:“你先去吧?!?br/>
“不一塊么?”
“我這邊還有點活,過一會再去?!?br/>
齊懷安找借口想要打發(fā)他走人,內(nèi)心極度排斥跟這位狠人一同去交答辯稿。
萬一要崩自己一身血呢?
離遠點離遠點…
李晨見狀則是點了點頭:“那行吧”,隨后轉(zhuǎn)身離開。
來到電梯前,按下按鈕,待電梯上來后走了進去。
“李律師,齊律師沒和您一塊出來么?”
李琴在門口等著,見到只有李晨一人便是有些疑惑。
“他說還有點事,咱們先走吧?!?br/>
對于齊懷安的理由,李晨內(nèi)心是有些不屑的。
都是千年的狐貍,你擱這跟我玩什么聊齋?
臨時有事是假,害怕自己的傷害性才是真。
坐在車內(nèi),李晨又看了一眼自己的答辯稿。
在楊昊的問題上又加了個意圖謀殺。
從行為上,楊昊的反常舉動,加上酒吧其他人的反應(yīng)和供詞,也是可以這么認為的。
一而再再而三的挑釁卻不敢動手,不就想著想著激怒對方合理的弄死別人么。
可惜他犯了一個最大的兩點錯誤:
第一,故意挑釁所引起的正當(dāng)防衛(wèi)不能當(dāng)成正當(dāng)防衛(wèi)。
第二,自己打不過別人,被別人一不小心給反殺了…
九點五十分,汽車來到中級審判院門口,李晨拿上自己的文件袋下車,通過安檢門進入審判院內(nèi)部。
十點鐘,李晨與法官吳磊正式碰面,跟在他的后面來到會議室。
吳磊拿著答辯稿,先是看了一眼。
嗯??
又看一下。
楊昊一開始就想殺死劉曉輝?
隨后開始從頭認真審看答辯稿:
1、案件的起因與楊昊的性質(zhì)。
本案件,其主要原因就是楊昊酒后尋釁滋事引發(fā)的正當(dāng)防衛(wèi)的整體事件。
案件開始前,楊昊以劉曉輝對他挑釁為由,拿著東西砸他,而劉曉輝也準備拿酒瓶還擊,后被朋友制止。
而楊昊卻以此由不斷侵犯劉曉輝的合法權(quán)益,還用威脅的話和行為讓他留下。
1、楊昊的行為判斷:
?。?)楊昊摔酒瓶推沙發(fā),迫使劉曉輝整個人處于緊繃狀態(tài)。
?。?)對前來拉架的人進行行為加語言威脅,迫使別人不敢上前來阻止沖突。
?。?)連續(xù)多次的行為綜合判斷,楊昊的行為并不是失去理智的。
2、劉曉輝的行為。
?。?)面對突發(fā)狀況的真實反應(yīng)。
在被人尋釁滋事前,劉曉輝曾試圖拿酒瓶對楊昊進行反擊,可以驗證他并不是一個有著極度城府的人,也就不存在利用正當(dāng)防衛(wèi)故意弄死楊昊的想法。